经复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湖南省岳阳县公证处于2025年6月12日决定撤销(2025)湘岳县证字第423号《公证书》,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特此公告。
湖南省岳阳县公证处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