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1
部门(单位)名称: 岳阳县司法局
预 算 编 码: 009001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22年5月30日
岳阳县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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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熊丽娟 |
联络电话 |
7620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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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
105 |
实有人数 |
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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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概述 |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全县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2. 指导管理全县基层司法所及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 3.负责对全县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5. 拟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的依法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拟订全县依法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组织、协调全县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法律法规的编缉和普法学法检查考核工作;拟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6. 指导管理全县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指导律师队伍的行业管理,负责对公证、律师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相关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律师、公证机构及其人员依法执业情况,对其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7.管理全县涉毒人员特殊人群收治工作 8. 组织起草全县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执法与本系统执法检查工作,指导基层法制建设工作,承办本局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组织有关法律、政策实施情况和司法行政业务的调研活动。 9. 指导和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考核奖励和警务工作。 10. 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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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 |
任务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任务2:加强法律服务工作,提供坚强法律保障 任务3:深化人民调解工作,提供稳定社会氛围 任务4:做好特殊人群管理,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作用 任务5:积极主动作为,为全县中心工作贡献力量 任务6:注重教育管理,打造素质过硬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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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2021年年度总收入2507.9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850.67万元,其他收入262.82万元,上年394.42万元. 2021年年度总支出2507.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5.09万元,基本支出又分人员经费1485.5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79.58万元。项目支出435.69万元,当年结余7.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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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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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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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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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公共财 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 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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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2507.90 |
394.42 |
1850.67 |
|
|
26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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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2019.88 |
308.33 |
1457.21 |
|
|
25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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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治中心 |
488.02 |
86.09 |
393.46 |
|
|
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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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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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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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当年结余 |
累计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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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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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2507.90 |
2065.09 |
1485.51 |
579.58 |
435.69 |
7.12 |
|
|||||||||
1、局机关 |
2019.88 |
1582.82 |
1166.66 |
416.16 |
430.69 |
6.37 |
|
|||||||||
2、收治中心 |
488.02 |
482.27 |
318.85 |
163.42 |
5.00 |
0.75 |
|
|||||||||
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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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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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7.99 |
3.07 |
4.92 |
0 |
0 |
|||||||||||
1、局机关 |
7.58 |
2.66 |
4..92 |
0 |
0 |
|||||||||||
2、二级机构1 |
0.41 |
0.41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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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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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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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1104.16 |
1104.1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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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946.55 |
946.55 |
|
|
||||||||||||
2、收治中心 |
167.61 |
157.6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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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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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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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年度总收入2507.9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850.67万元,其他收入262.82万元. 2021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7.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5.09万元,系保障我局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办公等日常公用经费,明细为工资福利支出1485.5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79.58万元。项目支出435.69万元。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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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目标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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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包含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实事任务等,根据部门实际进行调整细化) |
质量指标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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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利用率 |
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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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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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率 |
100%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100% |
|||||||||||||||
全县干部学法普法 |
100% |
|||||||||||||||
大型学法普法活动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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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证 |
100% |
|||||||||||||||
法律援助案件 |
100% |
|||||||||||||||
管理社区矫正人员 |
100% |
|||||||||||||||
人民调解案件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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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项目资金到位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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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干部学法普法 |
已完成 |
|||||||||||||||
14项大型学法普法活动 |
已完成 |
|||||||||||||||
法律援助案件220件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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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与预算保持一致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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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
社会效益 |
1. 维护社会稳定;2.支持经济发展;3.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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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促进经济发展与稳定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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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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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指标1:社会公众满意度 指标2:服务对象满意度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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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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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次 |
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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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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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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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立斌 |
局长 |
岳阳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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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波 |
常务副局长 |
岳阳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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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 洋 |
政工室主任 |
岳阳县司法局 |
|
|||||||||||||
高红霞 |
计财装备股长 |
岳阳县司法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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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利秋 |
办公室主任 |
岳阳县司法局 |
|
|||||||||||||
任露 |
政工室副主任 |
岳阳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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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江华 |
社区矫正股长 |
岳阳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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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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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填报人(签名): 联系电话: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岳阳县司法局是岳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之一,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局机关内设11个职能股室,下辖16个基层司法所、一个重症涉毒人员收治中心(独立核算二级单位)。共有机关编制82人,其中在职人数82人,离退休人员11人;收治中心核定编制23人,现在职人员23人。 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统筹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深入推进法制政府建设工作。 3、指导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4、组织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5、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对符合法定条件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7、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工作。 8、监督、指导全县公证业务工作,管理公证机构。 9、指导管理全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10、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1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1年司法局整体支出共计2507.9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包括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年度总收入2507.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850.67万元,其他收入262.82万元,上年结余394.42万元。 2021年年度总支出250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5.09万元,系保障我局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办公等日常公用经费,明细为工资福利支出1485.5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79.58万元。项目支出435.69万元。 2021年财政预算安排司法局项目支出435.69万元,用于司法行政办案、装备、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及建设戒毒所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实行了专款专用,与预算数保持一致。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社区矫正45万专项资金落实到位,全部投入于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使用。期中社矫对象的调查评估12.74万元、集训学习17.62万元、装备购置及维护12.44万元、办公费2.2万元。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社区矫正专项资金实际使用45万,主要用于社区矫正集中训练活动和社区矫正对象走访。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社区矫正资金严格按照批准用途专款专用,本着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进行日常管理。资金使用明细清晰,加强使用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社区矫正专项资金实际使用45万,社矫对象的调查评估12.74万元。2021年,我各司法所接受委托机关的委托调查评估函后,进行调查,客观准确出具评估意见,并将调查评估报告在限定时间内送县局社区矫正股共补贴资金12.74万元,保证其基本运转经费。集训学习17.62万元。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到司法所报到一次,要求有相关记录;司法所每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社区服务一天,要求有图片、有记录。装备购轩及维护12.44万元。2021年,我们通过政府采购社矫对象监管、定位通迅设备,更好的管理好社矫对象。办公费2.2万元。建立完整、规范的社区矫正对象工作档案和各类台帐。 (三)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社区矫正资金严格按照批准用途专款专用,本着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进行日常管理。资金使用明细清晰,加强使用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年度总收入2507.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850.67万元,其他收入262.82万元,上年结转余394.42万元 。 2021年年度总支出250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5.09万元,系保障我局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办公等日常公用经费,明细为工资福利支出1485.5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79.58万元。项目支出435.69万元。主要体现在: (一)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是积极谋划,奋力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在全县绩效考核分值占比,并设置了单项先进奖。成功召开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并邀请省市专家会上对规范文件管理、政府合同管理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培训授课。 二是认真开展普法工作,着力推进了法治社会建设。一年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月”、“国家安全日”、“青少年法治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法制宣传活动40余场次,开展疫情防控、精准脱贫、法治乡村建设、生态环保、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普法宣传活动20余场次。2021年我县通过“如法网”网络平台报考8609人(不含县处级领导),应考8636人。实际参考8609人,参考率100%,考试通过8609人,合格率100%。 (二)积极作为,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创造新业绩 一是坚守岗位、严控疫情。面对新冠疫情的严重冲击,我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大局为重,认真对接省厅、市、县文件精神,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向上反馈信息,认真排查机关干部和管理对象是否存在“四类”人员,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置预案。收治中心实行全封闭管理,所有工作人员按三班制轮流驻所执勤备勤,确保疫情不内传。在疫情关键期间,承担了新冠肺炎“三类人员”的隔离任务,得到了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县领导的充分肯定,为维护我县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积极推进“疫情防控 法治同行”法治宣传活动,印制2万余份《疫情防控读本》和《“疫情防控法治同行”App二维码》,发放到每个乡镇、社区、家庭,在全县城区、乡镇、村、社区广泛开展依法防控知识宣传,引导群众依法防控,为全县疫情防控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把好法制关,当好政府法律参谋助手。严把涉法类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关,一年来共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23余件、非规范性文件55余件、政府合同45余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中的法律参谋作用。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加大对“三项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力度。着力开展案卷评查,共抽查水利、医保、卫健等12个执法部门的60余份执法案卷,逐一提出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一年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7件、行政应诉案件14件。尽力为县委政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与政府聘请的3名社会律师一同尽心尽职为县委政府担任法律顾问。2021年参与全县重要涉法会议事项100起以上,提出书面法律意见33余份,得到领导充分肯定与采纳。 三是延展公共法律服务,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完成了筻口、新墙、杨林等所改造任务。努力提升法律援助成效,加大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力度,2021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62件,三大平台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65余人次,岳阳县法援中心荣获“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全进集体”荣誉称号。积极开展公证行业“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创建活动,提升公证服务能力和水平,公证处共受理各类公证案件785件,其中法律援助公证48件;继续保持案件“零投诉”,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三)发挥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取得新成效 一是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始终把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坚持以维护稳定为首任,以息访息诉为目标,以服务群众为根本,着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2021年以来共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793件,调解成功792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9.87%。 二是抓好社区矫正工作。截止目前,我县在矫对象379人(缓刑361人,假释14人,管制0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无一人重新犯罪,未发生因脱管漏管而引发的重大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我局出台的《岳阳县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办法(试行)》,统一规范了社区矫正对象每日签到、外出请假、社区劳动、教育学习等日常活动管理的奖惩标准,将对社矫对象的管理由“人治”到“法治”,切力化解对社矫对象监管不到位的风险。 三是强化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管理。始终坚持应收尽收、规范管理的原则,累计收治重症涉毒人员738人次,较好解决了我县重症涉毒人员收治难、管控难的问题,在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适应当前社会发展要求,收治中心将进行扩容,规划高标准新建一个占地面积达1500平方米、可以容纳收治对象150人的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土地征收、土地调规、规划设计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四)创新实践,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五个纳入”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德能勤绩廉”的干部考核标准中,并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是为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带领全体党员联系帮扶困难群众,今年党员结对帮扶贫困户全部实现脱贫。为配合普法宣传活动,机关党员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活动,开展司法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优质创建活动。 三是多形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先后组织党员参观了张谷英廉政建设基地、湘西十八洞村、杨林革命英烈兰泽墓。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作为党支部书记火速要求党员干部回归岗位并在小范围内召开会议,安排部署防疫值守工作。坚持疫情防控和本职工作齐头并进,形成防控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 过去的一年,尽管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整体基础还不牢固;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和质量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法律“六进”工作开展还不深入;行政执法领域问题很多,监管难以取得实效;为政府进行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能力不足等等,这些问题都还要我们在后段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财务监督管理机制还要加强。 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还要多加强。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加强监管财务监督及制度约束,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维护财务制度的严肃性。 (二)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原始凭证和自制凭证的管理。 (三)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多组织参加业务方面的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业务水平与责任心。 |
附件2-2
岳阳县2021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社区矫正
项目单位: 岳阳县司法局
主管部门: 岳阳县司法局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22年5月30日
岳阳县财政局(制)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
项目负责人 |
孙洋 |
联系电话 |
7620391 |
||||||||||||
项目地址 |
岳阳县司法局 |
邮 编 |
4141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21年1月起至2021年12月止 |
||||||||||||||
计划安排资金 (万元) |
45 |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
45 |
实际支出 (万元) |
45 |
结余 (万元) |
|
||||||||
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
||||||||
省财政 |
|
省财政 |
|
省财政 |
|
省财政 |
|
||||||||
市财政 |
|
市财政 |
|
市财政 |
|
市财政 |
|
||||||||
县财政 |
|
县财政 |
45 |
县财政 |
45 |
县财政 |
|
||||||||
其它 |
|
其它 |
|
其它 |
|
其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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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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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内容 |
实际支出数 |
会计凭证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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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对象评估调查费 |
13.83 |
2021年1月110、114号;2月65、80、87、118、130号;4月45、49、54、62、63号;6月48、68、76号;8月25、37、55、59号;9月22、25、30号;10月16、20号;11月24、25、35号;12月39、61、98、105、112 |
|
||||||||||||
社区矫正集训费 |
18.47 |
2021年1月32、57、77、86、99、107号;2月62、83、89、119、133、138号;4月46、55、60号;6月30、34、45、58、64、82号;8月28、40、56号;9月18、29、36、43号;11月22号28、29、36号;12月55、59、64、75、87、89、97、99、111、117号 |
|
||||||||||||
装备购置及维护 |
9.64 |
2021年2月31号 |
|
||||||||||||
社区矫正办公费 |
3.06 |
2021年2月1、86、137、147号;4月36、65号;5月22号;6月32、72号 |
|
||||||||||||
支出合计 |
45万 |
|
|
||||||||||||
三、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
|||||||||||||||
项目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 期 目 标 |
实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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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管理工作规范;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罪犯的监管、教育和考核奖惩;指导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
达到预期目的,完成预定工作任务 |
||||||||||||||
项目绩效定量目标(指标)及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
项目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24小时监管定位 |
24小时 |
完成预定工作任务 |
|||||||||||
500人社区改造 |
500人 |
完成预定工作任务 |
|||||||||||||
质量指标 |
脱管漏管率0% |
0 |
完成预定工作任务 |
||||||||||||
市先进单位 |
先进 |
完成预定工作任务 |
|||||||||||||
时效指标 |
年底前完成 |
1年 |
完成预定工作任务 |
||||||||||||
成本指标 |
控制在预算内 |
45万元 |
完成预定工作任务 |
||||||||||||
项目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
|
|
|||||||||||
|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为0 |
0 |
完成预定工作任务 |
||||||||||||
生态效益 指标 |
|
|
|
||||||||||||
|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率 |
90% |
96% |
||||||||||||
|
|
|
|||||||||||||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6% |
||||||||||||||
评价等次 |
优秀 |
||||||||||||||
四、评价人员 |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程立斌 |
局长 |
岳阳县司法局 |
|
||||||||||||
李海波 |
常务副局长 |
岳阳县司法局 |
|
||||||||||||
孙 洋 |
政工室主任 |
岳阳县司法局 |
|
||||||||||||
高红霞 |
计财装备股长 |
岳阳县司法局 |
|
||||||||||||
阮韵辉 |
办公室主任 |
岳阳县司法局 |
|
||||||||||||
任露 |
政工室副主任 |
岳阳县司法局 |
|
||||||||||||
兰江华 |
社区矫正股长 |
岳阳县司法局 |
|
||||||||||||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