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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自然资源局党员干部履职用权负面清单
来源:岳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5-09-11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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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岳阳县自然资源局党员干部履职用权行为,划清履职尽责红线底线,促进担当作为、干净干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负面清单。

  1.在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整改上降低标准,通过简单覆土、拍照举证等方式敷衍整改。

  2.在矿产资源管理上不及时督促矿山企业申报绿色矿山和开展生态修复。

  3.在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实施上不依法依规选定施工单位和技术服务单位、随意增加或减少建设内容。

  4.在工程项目建设上不按照规划许可内容组织放线、验线,不及时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5.未经审批随意修改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图或不按控制性详细规划变更规划条件。

  6.在村(居)民建房审批上不依法依规审查,导致引发权属争议,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7.对个人供应住宅类项目、将容积率低于1.0的住宅类项目列入供应。

  8.在行政审批和许可工作中不一次性告知办理材料,甚至增设工作环节、增加申请材料、延长审批时限。

  9.在征地拆迁上不按法定程序和时限公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相关内容,剥夺被征拆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0.在自然资源执法过程中执法不严、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导致行政决定被撤销,被提起行政赔偿,造成负面影响。

  11.在历史性用地确权过程中,不依法核实现场情况或擅自改变现场地类数据,搞变通进行虚假确权。

  12.在地质灾害防治上值班值守不到位、“排查、巡查、复查”走形式、配合转移不迅速,引发生命财产安全事故。

  凡有本负面清单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岳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