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2025〕57号
来源:岳阳县司法局   2025-07-09 08:48
浏览量:1 | | | |

  申请人:张**。

  被申请人: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张**不服被申请人县交警队行政处罚向本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府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岳阳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