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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办法
来源: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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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我市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消防执法惩戒效果,督促社会单位和个人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根据《365体育博彩: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应急消〔2020〕331号)、《湖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湖南省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湘消〔2022〕40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信息的界定、分类、归集、公开、应用、监督管理和修复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客观、及时的原则,保守国家秘密,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四条  各级消防救援、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领域信用建设相关工作。

各级信用管理部门应将消防信用建设纳入社会统一信用建设规划,将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纳入信用监管平台,实施守信激励和联合惩戒。

第二章   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信息的界定分类和归集

第五条  纳入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信息管理的对象为:

(一)社会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他负有消防安全责任的相关人员;

(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从业人员;

(三)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

(四)消防产品认证、鉴定、检验机构及其相关从业人员;

(五)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中介服务机构,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建筑(场所)使用管理单位及相关人员;

(六)其他依法负有消防安全责任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级负有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收集的下列信息:

(一)守信行为信息;

(二)失信行为信息;

(三)消防监督检查、行政许可等其他行政管理信息。

第七条  消防安全领域守信行为信息包括:

(一)公开向社会承诺并严格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3年内经消防监督检查合格且未发生火灾事故的信息;

(二)因消防安全工作被县级以上政府或行政机关表彰、奖励的信息;

(三)法定代表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因消防安全工作被县级以上政府或行政机关表彰、奖励的信息;

(四)积极参加消防志愿者服务活动,热心消防公益事业,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的信息;

(五)在灭火救援过程中积极协助消防救援队伍,为火灾扑救做出重大贡献的信息;

(六)在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工作中,工作实绩突出,有效避免火灾发生的信息;

(七)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表现,负有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认为可以记入的其他消防安全良好信息。

第八条  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分为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

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企业以及消防产品认证、鉴定、检验机构的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信息,以依法对其负有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机构通报或核准的信息为准。

第九条  消防安全领域一般失信行为信息包括:

(一)社会单位(场所)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期限仍然不履行执法部门作出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的;

(二)除了构成严重失信行为以外的行政处罚。

第十条  消防安全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包括:

(一)社会单位(场所)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拒不改正的;

(二)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三)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未按规定做出消防安全承诺以及虚假承诺,且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四)社会单位(场所)被消防救援机构抽查发现存在严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拒不改正的;

(五)相关责任主体不执行消防救援机构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决定。经催告,逾期仍不履行义务且无正当理由的;

(六)社会单位(场所)或个人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临时查封场所、部位的;

(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伪造消防技术服务文件或者出具严重失实文件的;

(八)注册消防工程师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执业印章以及严重违反规定执业的;

(九)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不合格或者国家明令淘汰消防产品数量较多、影响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