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部署要求、民政部办公厅印发的《2025年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和《2025年全省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民办函〔2025〕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365体育博彩:民政、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第十二届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将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作为2025年在集中推进的群众身边具体实事抓紧抓好。进一步持续深化整治整改,推动社会救助政策公平公正实施,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全面落实、管理更加规范、监督检查机制更加完善、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切实防范化解风险,兜住兜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二、治理重点
(一)集中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
1.严格落实“应保尽保”要求,重点整治未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纳入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应保未保问题。
2.规范完善低保准入条件,重点纠治随意附加非必要限制性条件,如以有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缴纳记录、拥有车辆、两套房产、工商登记、多子女等为由,或以特定职业、特殊身份等为由,未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直接认定申请家庭不符合条件。
3.严格落实“整户保”要求,重点纠治申请家庭经审核符合“整户保”,仅将个别或者部分家庭成员纳入低保范围。
4.严格落实低保边缘家庭“单人户保”政策,重点整治未将低保边缘家庭中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
5.严格落实低保渐退政策,重点整治具备就业能力的低保家庭成员就业后,其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没有给予渐退期就退出低保保障。
6.严格落实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的规定,重点整治依靠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在评估认定其家庭经济状况时,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付的供养费用没有视情适当豁免。
7.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政策,重点整治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未按政策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实行急难发生地申办临时救助。
8.严格落实动态监测,重点整治对于民政部、省厅下发的监测线索没有认真核实,未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救助范围。
9.严格落实“按时足额”要求,重点整治未按规定时限、确定的金额发放低保金等救助金发放不按时、不足额问题。
(二)坚决纠正政策执行不规范问题。
10.严格落实低保标准确定调整、社会救助复核、按标施保等要求,纠正低保标准确定调整不科学、年检年审不规范、“以钱定补”等问题。
11.严格落实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责任,重点治理生活自理能力评估不准确、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签订不规范、不按协议履行照料服务、照料护理费发放不合规等问题。
12.规范落实审核确认流程,重点治理救助申请不按规定受理、对不予通过的申请未书面告知、超时限办理以及公开公示不规范等问题。
(三)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救助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
13.规范资金支付使用,严肃查处骗取套取、贪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滞留社会救助资金和将救助资金用于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办公经费、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等问题。
14.加强资金发放监管,严格落实救助金发放卡折代管备案要求,坚决纠正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或村(居)干部违规代持卡折、违背意愿支取救助金的行为。
(四)持续治理信访矛盾化解不力等问题。
15.加强与信访部门沟通协调,妥善处理社会救助信访事项,强化源头化解,着力化解对群众合理信访诉求处置不力导致的重复访、越级访问题。
16.纠正以息访罢诉为目的违规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范围的行为。
17.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社会救助领域发现问题会商研判及查处力度,着力纠治问题排查不全面、核实不深入、处置不规范等行为。
(五)着力纠治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18.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落实“严真细实快”作风建设要求,全面建立经办人员与救助申请人“双承诺”机制,持续纠治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9.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20.纠正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值守不规范、接听不及时、敷衍塞责、态度恶劣、言语不当等行为。
21.严肃查处社会救助审核确认过程中吃拿卡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4月中旬,县民政局召开会议就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对社会救助年审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动员部署,组织相关人员培训,确保全县各级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了解掌握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的重大意义、重点内容、工作要求。
(二)自查自纠阶段(5—6月)。紧紧围绕社会救助不到位的问题,对照重点任务清单,结合实际、聚焦重点,逐一排查,进行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畅通求助举报渠道,社会救助热线电话及时接听,结合12345政务服务热线,多渠道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和求助。探索“铁脚板+大数据”工作模式,加强走访摸排,充分发挥村(社区)干部、社工、志愿者等力量,面对面发现问题线索。加强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比对,通过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系统发现救助不到位的线索。通过对社会救助信息系统数据分析,查找低边家庭中重病重残等未纳入低保的对象。加强对群众来信来访、案件查办及媒体报道等信息的研判,从中发现问题线索,确保不发生冲击社会底线的舆情事件,坚决杜绝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出现。
(三)问题整改阶段(7-10月)。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落实落地。抽调业务骨干组建调研指导组,对乡镇(街道)进行指导,深入查找原因、督促整改,推动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到位。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实施现场督办,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县民政局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对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
(四)总结提升阶段(11-12月)。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深入查找问题背后的制度机制短板漏洞,要把综合治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上升为政策制度,完善监督检查长效机制。要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和透明度,加强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宣传,用困难群众真实所得所感反映综合治理成效,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制定完善我县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操作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标准。在社会救助审批方面,通过严把入户调查关、信息核对关、家庭收入测算关、公开公示关,力争做到“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综合治理的重大意义,将综合治理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作为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实际行动,不断增强做好综合治理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做到思想上不松懈、责任上不松动、行动上不松劲,推动综合治理走深走实。
(二)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专班,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滔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周三波同志、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组长龙光宇同志任副组长;县民政局社会救助服务中心、社会救助股、机关纪委、办公室、规划财务股负责人为成员;周三波同志具体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社会救助股负责综合治理具体事务和联络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对整改工作及时部署、积极推动、严肃督办。
(三)加强协同联动。县民政局将对发现的有关线索以领办、督办形式及时介入,并定期调度、定期通报,推动综合治理任务落地见效。以社会救助年审工作为抓手,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协同配合,将综合治理工作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开展的全国集中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一体推进、贯通落实,确保同向发力、同题共答。要进一步健全部门间交流会商研判机制,完善部门联动的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和问题线索查处机制,形成治理合力。
附件:1.岳阳县2025年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督导分组安排
2.岳阳县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信访登记表
3.岳阳县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自查自纠责任清单
4.岳阳县2025年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5.岳阳县社会救助经办人承诺书
附件1
岳阳县2025年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督导分组安排
第一组
成 员:兰斯明、徐强武、张欢年
督查乡镇:荣家湾街道(鹿角区域发展服务中心)、东洞庭湖管委会
第二组
成 员:龙石根、张 顺、曾加豪
督查乡镇:月田镇、新开镇、筻口镇、新墙镇、麻塘街道
第三组
成 员:李四华、潘 送
督查乡镇:张谷英镇、步仙镇、柏祥镇、黄沙街镇
第四组
成 员:陈再兴、赵江宏、付 彦
督查乡镇:毛田镇、公田镇、长湖乡、中洲乡、杨林街镇
附件2
岳阳县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信访登记表
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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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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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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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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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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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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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类别 |
来信□ 来电□ 邮箱□ 来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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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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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批查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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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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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调查 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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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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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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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岳阳县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自查自纠责任清单
乡镇(街道): 年 月 日
责任内容 |
责任人 |
存在问题 |
整改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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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中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 |
1.严格落实“应保尽保”要求,重点整治未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纳入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应保未保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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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范完善低保准入条件,重点纠治随意附加非必要限制性条件,如以有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缴纳记录、拥有车辆、两套房产、工商登记、多子女等为由,或以特定职业、特殊身份等为由,未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直接认定申请家庭不符合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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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落实“整户保”要求,重点纠治申请家庭经审核符合“整户保”,仅将个别或者部分家庭成员纳入低保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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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格落实低保边缘家庭“单人户保”政策,重点整治未将低保边缘家庭中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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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中整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 |
5.严格落实低保渐退政策,重点整治具备就业能力的低保家庭成员就业后,其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没有给予渐退期就退出低保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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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严格落实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的规定,重点整治依靠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在评估认定其家庭经济状况时,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付的供养费用没有视情适当豁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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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政策,重点整治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未按政策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实行急难发生地申办临时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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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严格落实动态监测,重点整治对于民政部、省厅下发的监测线索没有认真核实,未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救助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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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严格落实“按时足额”要求,重点整治未按规定时限、确定的金额发放低保金等救助金发放不按时、不足额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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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决纠正政策执行不规范问题 |
10.严格落实低保标准确定调整、社会救助复核、按标施保等要求,纠正低保标准确定调整不科学、年检年审不规范、“以钱定补”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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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严格落实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责任,重点治理生活自理能力评估不准确、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签订不规范、不按协议履行照料服务、照料护理费发放不合规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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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规范落实审核确认流程,重点治理救助申请不按规定受理、对不予通过的申请未书面告知、超时限办理以及公开公示不规范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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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救助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 |
13.规范资金支付使用,严肃查处骗取套取、贪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滞留社会救助资金和将救助资金用于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办公经费、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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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加强资金发放监管,严格落实救助金发放卡折代管备案要求,坚决纠正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或村(居)干部违规代持卡折、违背意愿支取救助金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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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持续治理信访矛盾化解不力等问题 |
15.加强与信访部门沟通协调,妥善处理社会救助信访事项,强化源头化解,着力化解对群众合理信访诉求处置不力导致的重复访、越级访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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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纠正以息访罢诉为目的违规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范围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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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社会救助领域发现问题会商研判及查处力度,着力纠治问题排查不全面、核实不深入、处置不规范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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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着力纠治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
18.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落实“严真细实快”作风建设要求,全面建立经办人员与救助申请人“双承诺”机制,持续纠治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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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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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纠正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值守不规范、接听不及时、敷衍塞责、态度恶劣、言语不当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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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严肃查处社会救助审核确认过程中吃拿卡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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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岳阳县2025年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乡镇(街道) |
救助情况 |
救助金发放情况 |
社会救助领域信访 |
地方各级民政部门问题线索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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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应保未保”问题,新纳入低保人数 |
未按规定的时限、确定的金额发放低保等救助金问题 |
办理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项 |
已处置到位数 |
问题线索数 |
其中: |
卡折代管备案人数 |
近亲属备案(救助对象)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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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证属实线索数 |
向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线索数(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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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人) |
人次数 |
资金数(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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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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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进展 |
以文字形式介绍本乡镇(街道)当月综合治理(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不限于方案制定、会议部署、调研以及与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的相关治理工作、查处的重要线索,取得成效等。(可另附页) |
说明:1.每月20日前,将累计数据和进展情况上报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
2.请加强沟通协同,确保报送救助数据与报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数据一致。
附件5
岳阳县社会救助经办人承诺书
本人 ,现担任 单位 职务,负责 工作,作为社会救助经办人,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始终秉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平等对待每一位社会救助申请对象,坚决抵制人情、私利等因素干扰,杜绝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敷衍塞责等行为,保证所有救助业务均严格依照政策要求执行,维护社会救助的公平公正。
2.热情接待前来咨询或申请救助的群众,耐心解答疑问,主动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指导申请人正确填写相关授权书,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尊重并保护群众隐私,严格控制群众递交材料的知悉范围,为服务对象提供及时、优质、高效的服务。
3.在申请材料齐全完整的情况下,严格按照低保、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临时救助等相关认定文件规定的时限,迅速完成救助申请的受理、审核确认等工作,不推诿、不拖延,让符合条件的对象能够及时获得救助。
4.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收到的投诉和建议,承诺及时调查处理,并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合理答复。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接受组织的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