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卫发〔2022〕3号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湖南省发展改革委
365体育博彩:印发《湖南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
体系规划》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南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湖南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10月1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湖南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为进一步优化全省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建设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指导各地科学制定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根据国家“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部署和《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湖南省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健康湖南“十四五”建设规划》等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期间,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资源宏观调控和优化布局,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圆满完成健康扶贫任务、全力保障人民健康奠定了坚实基础。全省公共卫生体系不断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数及人员数分别达535个、48911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位居全国前列、中部领先。医疗服务资源大幅增长,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7.82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2.87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3.57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2.95名。医疗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入院人数分别增长4.1%和14%,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和住院床日分别下降0.60人次和0.27床日。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跨越发展,各市州均建有达到三级甲等标准的中医医院,84个县市建有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改善,全省人均预期寿命提高不低于1岁,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至3.03‰、5.07‰、9.49/10万,均创历史新低。
与此同时,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还比较明显。公共卫生体系存在短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落后、人员设备缺乏,“医防融合”机制不健全,医疗机构重大疫情救治设施以及应急物资储备不足、“平急”转换不畅。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失衡,优质资源总量较少且分布不均,部分县办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相对落后,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以及康复护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供给不足。卫生健康人才短缺现象依然突出,领军人才、高端人才不足,卫生技术人员中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职称者的占比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才招不来、留不住的现象改观不大。整体服务效率仍需提高,医院病床使用率、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等指标数据有所滑坡,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未能有效落实,患者向城市和大医院集中的现象尚未得到扭转。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加快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诸多挑战和压力。当前,全省城乡居民健康受到多重威胁,新冠肺炎等新发突发传染病不断出现,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率上升且日益年轻化,心理健康问题已成为严重的社会性问题,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需求井喷,适龄人口生育意愿偏低,托育服务存在巨大缺口,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已成为迫切的现实需要。健康中国战略深入实施,健康湖南建设持续推进,对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加速发展,疾病预防和诊疗手段不断进步,为推动医疗卫生服务现代化提供了技术支撑和实现路径。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践行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以健康湖南建设为引领,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目标,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供给质量、改善服务水平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补短板、调结构、促均衡、增质效,加快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发展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服务体系从规模数量增长型转变为质量效益提升型、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全方位、全过程、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构筑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坚固防线。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全局,分级管理。充分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科学规划不同类型、层级医疗卫生资源数量和布局。依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实施分级管理,完善健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梯次配置,分层分类构建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落实政府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保障、管理、监督等责任,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强基补短,促进均衡。聚焦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短板,突出预防为主,推进重心下沉、关口前移,优先发展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加快优质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促进资源共享、分工协作,缩小城乡、地区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差异,促进健康公平。
——合理适度,提升效率。注重量力而为、更可持续,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和约束刚性,严格控制总量、充分盘活存量、适度发展增量,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水平,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医疗服务综合能力,提升服务体系整体功能,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实现高质量发展。
——系统整合,创新赋能。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注重“三医联动”,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加强科研、人才等重要领域机制体制改革,加快医疗卫生技术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要素配置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现代化、智慧化水平。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相匹配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显著提升,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具备首诊分诊和健康守门人能力,中医药服务特色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增强,预防、治疗、康复、护理等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协调发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就医格局加快形成,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和满意度持续提升。
三、资源配置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其中,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根据举办层级分为国家部门举办医院、省办医院、市办医院、县办医院等,含优抚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主要包括军队医院对社会提供服务部分、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县级(不含)以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和门诊部(所)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等独立设置机构和护理机构、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服务机构。县级及以下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市级分区域统筹规划,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布局,提高服务和保障能力。
(一)床位配置
严格控制总量。到2025年,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的预期性指标为8张左右,其中公立医院4.10—4.50张。将每千人口市办以上公立医院床位数的预期性指标提高至1.90张左右,每千人口县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调整在合理区间。各市州、县市应根据病床使用率、平均住院日、床医比、床护比、床人(卫生人员)比等指标合理确定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量,超过当地床位规划目标的地区不再新增床位。原则上,病床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的公立综合医院不再增加床位。
调整优化结构。控制治疗性床位增长,增量床位向传染病、重症、肿瘤、儿科、精神、康复、护理等领域倾斜,可按照公立医院床位15%的比例设置公立专科医院。到2025年,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的预期性指标为0.95张,每千名儿童床位数达2.80张。
提高配置质量。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标准,提高床均面积,提升床位综合服务能力。优化床位与卫生人力配置比例,到2025年,床人(卫生人员)比达到1:1.43。推动医疗机构改进床位等资源管理方式,支持在首诊负责制的前提下建立床位共享机制。鼓励医院成立住院服务中心,对床位实行统一管理、统筹调配,对院内病床使用率小于80%,或平均住院日高于同类医院同病区平均水平20%的病区床位数进行合理缩减,将床位向高使用率、高周转率且病床短缺的病区调整。
(二)人力配置
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立足公共卫生安全保障需要,科学核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推进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全省每千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在2020年基础上增加30%。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编制总量原则上按照每万人口1.75名的比例核定,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提高到85%,其中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每万人口配备1—1.5名卫生监督员、1名妇幼保健人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根据工作量和任务职责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优化医疗机构人力资源配置。以医疗服务需求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科学配置医生和护士。到202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3.20人(其中中医类别0.62人)、注册护士数达4人,公立医院医护比达1:2。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人员配置。
增加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供给。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员培养培训,化解城乡居民健康需求与人才供给之间的矛盾。到2025年,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3.93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配备4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行政村配备乡村医生或乡村执业(助理)医师不少于1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占比达45%。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生数达1人。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分别达4人、8.68人。每千人口药师(士)数达0.54人。
(三)设备配置
规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严格落实准入条件,引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设备配置应用水平。公立医疗机构配备大型医用设备以政府投入为主。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机构和影像机构,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医院诊断”服务模式,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建立健全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提高利用效益。
落实公共卫生设施设备配备。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验检测、救治、卫生应急和信息化设施设备,建设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承担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要加强体外膜肺氧合设备(ECMO)、移动CT、移动手术室、呼吸机、监护仪、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等配置,完善聚合酶链式反应(PCR)仪等检验检测仪器配置,提高快速检测和诊治水平。
(四)技术配置
强化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主体责任,动态调整省级限制类技术目录,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加强医疗新技术新项目推广应用。积极推进芙蓉实验室(精准医学)建设,带动提升全省医学研究及医疗技术水平。加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建设50个国家级、300个省级和1200个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以及10大中医优势专科,打造一批国内领先、具有一定国际知名度的临床中心和特色优势学科,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推进医学重点难点疾病攻关,逐步缓解区域、城乡、学科之间发展不平衡。
(五)信息资源配置
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升级现有资源,建设高效稳定安全的卫生健康专网。完善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中医药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推动公立医院、公共卫生、人口监测、医疗服务、采供血、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系统互联互通,推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接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完善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电子病历数据库和基础资源数据库,推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逐步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信息大数据管理。持续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省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5级及以上,市县两级公立医院达到4级及以上。大力发展远程医疗,逐步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医疗集团、医共体和县级公立医院,并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健全完善监管平台,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和监管体系。积极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病原体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发挥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