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新科职校:
近-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趋增多,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365体育博彩: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要求,县教育体育局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县教育体育局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李君梅任组长,李丽荣、张登高、梁贤定任副组长,周余庆、彭乐新、杨明、罗振意、杨谦、潘弼政、刘天华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余庆兼办公室主任。专项治理工作由局安全办与督导室联合组织,相关股室与中小学校共同参与。
二、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促进全县中小学校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提升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水平,为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创建良好环境。
三、治理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四、安排及要求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6-4-—7-
(一)开展教育。各中小学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实现专题教育与学校德育工作、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相融合。在此基础上,要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与此同时,要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营造开展校园欺凌事件专项治理的氛围。
(二)完善制度。各学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三)加强预防。各学校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做到重在预防、科学预防,防范于未然。
(四)及时处理。各学校要及时发现、认真调查、科学处置校园欺凌事件。要坚持教育为主的方针,依法、依规及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相关部门立案查处。
(五)监督指导。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加强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县教体局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县教体局安全办和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报告。
(六)组织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