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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黄沙街镇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黄沙街镇   202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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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粮食生产的工作要求,切实抓好2025年粮食生产工作,根据岳阳县2025年粮食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同意,根据我镇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粮食生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控制水稻直播、遏制耕地抛荒和提高农民双季稻生产积极性为目的,以集中育秧和严禁耕地抛荒、“非农化”“非粮化”整治为抓手,促进粮食生产结构优化,稳量提质;以培育主体、扶持龙头、创建品牌为重点,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粮食生产高质高效、绿色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专业化集中育秧,稳定主产区粮食产能,坚决完成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1.6万亩以上,其中水稻9.9万亩(早稻4.3万亩、中稻及一季稻1万亩、晚稻4.6万亩)、旱粮1.7万亩、总产量4.93万吨以上的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早稻集中育秧。一是突出集中育秧。全域推进早稻集中育秧,落实早稻集中育秧大田面积3.46万亩,带动完成早稻播种面积4.3万亩以上;落实机插机抛育秧大田面积1.2万亩。秧厢间隔不超过80厘米,一亩秧田能抛插16亩大田。连片10亩以上的集中育秧点,在原补贴基础上每亩再增加补贴100元;对在县域内中晚稻机插机抛育秧,每亩大田补助10元。督促种粮大户、散户开展集中育秧,粮食监测点大金村实行整村推进,落实集中育秧全面覆盖。集中育秧实行台账管理,明确育秧主体、用秧去向等。二是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落实到存在插花中稻、直播等隐患的村组,继续通过早稻集中育秧避免插花种植,鼓励种植大户和村集体组织开展专业化集中育秧,切实解决无劳力、无技术、不愿意育秧等问题,稳定发展双季稻,确保早稻播种面积稳中有增。三是突出设施建设。根据《湖南省加快推进集中育秧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湘农联〔2023〕10号)中明确的“一年基本建成、两年全面扫尾”要求,依据资金额度,遴选申报主体、择优支持,对按建设标准和质量要求新(扩)建并当年投入使用的播种出苗车间、连栋钢架大棚、育秧设施设备等投资,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不超过规定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的40%给予补助,单个主体补助总额不超过80万元;对没有纳入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的农用连栋钢架大棚,可申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在育秧结束后,应种植果蔬等经济作物,实现大棚多用,常年使用,最大限度发挥大棚利用率,增加农民收入。

  (二)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一是稳定双季稻面积。在传统双季稻主产村组,全面发展双季稻生产,不得以再生稻替代双季稻,严格控制双季稻直播,进一步稳定双季稻种植比例。各村要逐户摸清农户种植意向,引导农户“压单扩双”,将粮食生产面积精准落实到村、组、农户、丘块。高标准农田建成村、主干道两侧为重点,实现双季稻全覆盖。各村其余水田双季稻种植比例不得低于85%。二是开展旱杂粮复种示范。按照“因地制宜,宜粮则粮、应种尽种”原则,充分利用旱地、高岸田、天水田、渗漏田和严格管控区等耕地扩种特色旱杂粮。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对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和大豆种植示范进行补助,进一步挖掘旱粮扩面增产潜力。

  (三)加强耕地用途管控。严格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应当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水稻生产,确保粮食生产面积。各村切实履行禁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抛荒的属地责任,分类处置“非粮化”存量问题;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禁止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挖湖造景等行为;严禁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对零星抛荒田块,具备耕作条件的由村组集体组织代耕代种,对通过土地流转取得经营权的抛荒耕地,由村组集体按相关规定终止流转合同,收回流转耕地并负责复耕;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 的耕地、已经转为林(园)地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 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按规定不再给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鼓励主体对“非粮化”、抛荒整治耕地和新增耕地等实施地力提升,确保复垦复种的宜种耕地粮食作物覆盖率为100%。

  (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突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对流转面积100 亩以上且双季稻种植比例高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种植面积进行分档补助,对流转面积5000亩以上且双季稻种植比例高的主体,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大力发展“211”适度规模经营为主的各种种粮模式,优先向上级推荐为种粮示范户;对双季稻种植比例高、示范带动能力强的粮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荐参评省、市级示范农场、示范社、龙头企业。推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粮食生产”模式,实行“承包户不种大户种,农户不种村集体种”,进一步稳定双季稻面积。

  (五)创建粮食综合示范片。实行责任人联系“万千百”示范片分级负责制,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实施主体,打造一批“百亩攻关田、千亩示范方、万亩高产片”,创建粮食生产综合示范片3.5万亩。 实施“六统一、两利用”技术,即统一优良品种、统一机插机抛、统一机械深施肥、统一绿色防控、统一物化技术、统一品牌创建,利用田埂种植大豆、利用冬闲田种植蔬菜绿肥,切实提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

  (六)实施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以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实施主体,以水稻、油菜、玉米、大豆为重点作物,加强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推广应用,确保粮油农业集成技术到位率为100%,全镇粮油作物大面积均衡增产。水稻以推广应用“优质品种、集中育秧、机械栽插、合理密植、节水灌溉、侧深施肥、统防统治、绿色防控、一喷多促”等技术为重点;油菜以推广应用“推良种、增密度、扩机播、开三沟、一喷多促、减机损、分段收”等技术为重点;玉米以推广应用“品种耐密植、单粒精准播、肥料配方施、适期晚机收”等技术为重点;大豆以推广应用“优化模式扩面积、商品种子加包衣、精细机播增密度”等技术为重点。

  (七)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是大力推广。引导为实行小田改大田的村级组织或经营主体流转连片土地,大力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小田改大田”投融资创新模式,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二是高质量建设。严格执行“法人制、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公示制”五项制度,按时按质完成2024年黄秀村,黄沙村,龙凤村,新天村,大金村,荷塘村,大明村,苍坪村2.192 万亩高标准农田投融资创新项目,优化2025年0.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内容,打造集中连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并统筹兼顾粮食生产实际农田建设需求,把“农田”变“良田”,提升粮食产能。三是严要求监管。完善建后管护机制,根据“谁 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的日常巡查、养护、维修。加强高标准农田种植用途管控,已建成的“小田改大田”高标准农田应当全部种植双季稻,对集中流转高标准农田未种植双季稻的经营主体,限制其申报相关涉农项目的资格,对建成高标准农田未种植双季稻的村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及追责。

  (八)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深入推进主要粮油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重点推广普及机耕、机育、机插、机抛、机防、机收、机烘粮食生产机械化技术,加快补齐机械化育秧、抛插、植保、烘干等短板。落实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和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提升农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对2025年新注册成立,拥有旋耕机1台、收割机1台以上,插(抛)秧机4台以上,证照齐全,机具没有挂靠行为,当年在本县内完成机插(抛)秧作业面积2000亩以上的农机专业合作社,验收合格后,每个补助3万元。

  (九)实施耕地地力提升。一是结合全国退化耕地土壤酸化治理项目,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深松(深耕)等耕地土壤培肥改良措施,确保耕地质量稳中有升。二是绿肥种植示范。开展恢复绿肥种植示范1300亩以上,大力推广恢复绿肥种植、稻田酸性土壤改良等技术,带动完成绿肥种植1.2万亩,促进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三是油菜种植示范。做好油菜机械化移栽示范推广,带动完成油菜种植2.5万亩。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种植结构,实现用地养地相结合,镇统筹配套相关资金,大力推广油菜、绿肥种植,确保全镇秋冬种任务完成。

  (十)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一是推进化肥农药控量增效行动,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水肥一体化、机械深施肥等减肥增效技术,确保化肥使用量零增长;推广农业防治、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生态调控和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和产品。二是推进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完善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将全年产生的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引导生产经营主体科学使用加厚地膜,主动履行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对不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经营生产主体依法予以处罚。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保证粮食安全,大家都有责任,党政同责要真正见效”重要指示,压实村主责。成立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吴进同志任组长,由镇长张鹏飞同志任副组长、党委委员刘平辉任执行副组长,财政所、农综中心、纪检办、党政办、自然资源所、执法大队等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及各村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江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粮食生产的日常工作。各村总支书记为辖区粮食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统筹协调,把粮食安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分解落实年度粮食播种面积、产量任务。落实粮食生产责任,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成效不明显的村进行约谈、追责问责。进一步规范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压实风险管控,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全面推进“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运行应用,严格落实资金申报审核发放程序,对补贴面积核定、补贴资金发放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管,严防“跑冒滴漏”,对骗取、套取、贪污、挪用、挤占或违规发放惠农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强化宣传引导。全镇各村要通过印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要通过“村村响”广播、新媒体等方式,结合党日主题活动、“为民办实事”“下田行动”等,广泛宣传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法和双季稻生产、惠农补贴、农机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典型宣传推介,推广先进经验做法,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营造全镇上下全力推进粮食生产的浓厚氛围。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村联村负责干部与村党总支书记为本村粮食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联村包片干部与分管农业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负责牵头抓好辖区内粮食生产工作,实行村干部包片、组长党员包户到丘块的全覆盖网格化工作责任制,将计划任务精准落实到村组、农户、丘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做好全过程技术指导,开展实地指导、面对面传授、网上宣讲等技术服务,指导农民因地、因墒、因苗、因时加强田间培管,做好病虫害防治和水肥管理,确保主推技术到位率100%。

  (四)落实资金保障。集中育秧、育秧设施建设、双季稻稳面保量、种粮大户补助、单产提升、“万千百”示范片建设、机插(抛)作业补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等粮食生产关键环节,镇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要统筹用好粮食生产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落实惠农补贴资金政策,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各村要加快完善土地、电力、交通、水利等要素支撑的政策措施。鼓励耕地集中连片向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确保适度规模经营用地。强化金融扶持政策,建立“银信互动”贷款机制,落实贷款贴息政策。镇政府统筹粮食生产专项资金3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代投”的方式,对抓粮食生产工作突出,面积、产量和耕地抛荒治理任务完成好的村和示范带动作用发挥好的经营主体进行奖励。对双季稻覆盖率在年初计划85%以下的村,不予补助。

  五、工作考核督导

  突出早稻扩面、双季稻比例、优质稻集中连片、抛荒整治和非粮化占比、肥药减量和绿色生产等重点指标。在早晩稻生产关键时期,镇督查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落实粮食生产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各村粮食生产工作进行通报。因工作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双季稻种植面积上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