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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18-11-23

部门解读:岳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来源:岳阳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10-02 16:41 浏览次数:1

 一、岳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常驻地如何界定?

  常驻地是指出差人员单位所在的县(市)域范围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在地,在此区域开展公务活动不属于出差。在本县城区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常驻地是指荣家湾办事处所辖行政区域(含鹿角区域发展中心)。本县非城区的其他单位的常驻地是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所辖行政区域。


  二、出差人员中“相当职务人员”级别如何对应?

  事业单位中院士比照“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差旅费标 准执行;教授、研究员等正高职称人员,且由所在单位聘任相应职级的,比照“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差旅费标准执行。

  如中央、省有新的政策,则我县按中央、省要求执行。相应职务序列有专门职级对应规定的从其规定。